??信息日報江西政讀獲悉,江西多地一批人事變動,具體如下:
上饒
經研究,決定免去:
王慶輝同志的三清山風景名勝區(qū)管理委員會主任職務;
易小慶同志的上饒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詹鈺的上饒市教育局副局長職務;
謝結平的上饒市龜峰風景名勝區(qū)(市龜峰國家森林公園)管理委員會主任職務。
宜春
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
陳偉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胡海亮同志任市財政局副局長,免去其市財政公共服務中心副主任職務;
陳秉國同志任市財政公共服務中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李俊春同志任市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服務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
陳琪同志任市農業(yè)農村發(fā)展服務中心主任,免去其市農業(yè)綜合行政執(zhí)法支隊支隊長職務;
唐吉祥同志任市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免去其市計劃生育協會專職副會長職務;
熊穎銘同志任市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裘江同志任市計劃生育協會專職副會長(試用期一年);
彭根平同志任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試用期一年);
李超同志任市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梁劍勇同志任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副局長,免去其市行政審批局副局長職務;
徐冰同志任市行政審批局副局長;
江小林同志任市行政審批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劉海林同志任市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陳曉龍同志任市公路事業(yè)發(fā)展中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曾泉根同志任宜春中學校長(試用期一年);
廖波同志任市第三人民醫(yī)院院長(試用期一年);
易勇波同志任市硒資源開發(fā)利用中心主任,免去其市硒資源開發(fā)利用中心(市農業(yè)發(fā)展中心)主任職務;
彭斌、劉瑛、艾紅云同志任市硒資源開發(fā)利用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市硒資源開發(fā)利用中心(市農業(yè)發(fā)展中心)副主任職務;
龔翼同志任宜春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財政局局長,免去其宜春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財政局局長(金融工作辦公室主任)職務;
易德明同志任市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董事、副總經理。
免去:
余小珍同志的市應急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唐吉平同志的市政府發(fā)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職務;
陳杰慧同志的宜陽新區(qū)管理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萬載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彭宇波辭去萬載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的請求的決定
(2024年10月28日萬載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萬載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決定:接受彭宇波辭去萬載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的請求,并報萬載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備案。
新余
10月29日上午,市數投公司召開干部大會,市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陳海濤同志宣布市委關于市數投公司主要負責同志調整的決定:
張小兵同志任市數投公司黨委書記,提名為市數投公司董事長人選。
撫州市
撫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定:接受高世文辭去撫州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的請求,并報下一次撫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撫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于2024年10月29日決定免去:
尚江黎的撫州市城市管理局局長職務;
胡林高的撫州市工業(yè)和信息化局局長職務。
撫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于2024年10月29日免去:
周文龍的撫州市監(jiān)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撫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于2024年10月29日任命:
高忠明為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撫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于2024年10月29日任命:
封賢國、汪萍(女)、胡婉婷(女)為撫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批準任命:
楊文玉(女)為樂安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全南縣
全南縣第十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于2024年10月29日審議決定:接受楊春景同志辭去全南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的請求。
鷹潭市
鷹潭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于2024年10月29日任命黃振華為鷹潭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鷹潭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于2024年10月29日決定免去:
劉林根的鷹潭市統(tǒng)計局局長職務;
萬挺春的鷹潭市醫(yī)療保障局局長職務。
鷹潭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于2024年10月29日任命孔夢娜為鷹潭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鷹潭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于2024年10月29日任命:
彭瑩為鷹潭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免去:
柳楊的鷹潭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來源:江西政讀)
編輯:方旬瑜
責編:鐘千惠
審核:許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