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提供自己的銀行卡
再幫人提取幾筆現(xiàn)金
就能輕松日賺千元
如果有人給你介紹這樣的“好差事”
警惕!
這很可能成為犯罪分子的“幫兇”
近日
濂溪公安成功打掉一“洗錢”犯罪團伙
抓獲犯罪嫌疑人5名
涉案金額30余萬元
近年來,“兩卡”逐漸成為電信網絡詐騙分子實施詐騙、轉移贓款的重要工具。為有效預防和遏制電信網絡詐騙案銀行卡、手機卡相關違法犯罪,濂溪公安一直以來與轄區(qū)各個銀行建立“警銀聯(lián)動”工作舉措,和銀行建立信息共享、線索移送、協(xié)作配合等工作機制。12月22日,濂溪公安通過警銀聯(lián)動機制,成功打掉一個“洗錢”團伙。
12月21日,濂溪公安分別接到轄區(qū)銀行的線索通報稱:有幾名外地男子打電話到銀行預約大額取款,疑似“洗錢”,請求民警幫助。接到通報后,民警快速反應,在通過信息核查、研判后,發(fā)現(xiàn)兩名取款男子都是近期從外地來九江,且名下多張銀行卡流水異常,有重大涉詐嫌疑。
了解情況后,濂溪公安立即調集警力,分別趕赴兩個銀行營業(yè)網點布控,并于當日下午分別在兩個銀行營業(yè)網點將5名犯罪嫌疑人一網打盡。
經審訊,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李某稱自己無意中在網絡上看到“賺快錢”的廣告信息十分心動,便主動添加廣告上的微信號,按照網友的安排特意從山西趕往九江幫助詐騙分子取款“洗錢”。因為行動及時,民警當場扣押犯罪嫌疑人還未來得及轉移的被騙資金30余萬元和用于“洗錢”的多張銀行卡。
目前,該5名犯罪嫌疑人因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均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以案釋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為他人實施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提供下列支持或者幫助:
(一)出售、提供個人信息;
(二)幫助他人通過虛擬貨幣交易等方式洗錢;
(三)其他為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提供支持或者幫助的行為。
(來源:濂溪區(qū)公安分局)
編輯:王文婧
責編:劉蕓
審核:楊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