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在李公堤上,仍有少數(shù)電動(dòng)車騎乘人員未佩戴安全頭盔,給自身帶來安全隱患。佩戴安全頭盔能夠最大限度降低交通事故損害后果,廣大交通參與者應(yīng)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guī),摒棄交通陋習(xí),提高自身交通安全意識(shí)和自我防范能力。
(九江日?qǐng)?bào)全媒記者 劉家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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