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
九江交警發(fā)布通告
具體如下:
關于全面開展非標三四輪電動車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通告
為倡導文明交通出行,減少道路安全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九江市城市道路管理通行條例》等有關法律規(guī)定,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非標三四輪電動車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現通告如下:
一、整治時間
自本通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開展集中整治,整治結束后轉為常態(tài)化。
二、整治范圍
城區(qū)主次干道,農村地區(qū)、城鄉(xiāng)接合部、國省道穿村過鎮(zhèn)道路,學校、市場、醫(yī)院、建筑工地等區(qū)域周邊道路。
三、整治車輛
未取得國家CCC認證、未取得國家主管部門《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yè)及產品公告》的三四輪電動車(包括但不限于老年代步車、觀光車等)。
四、整治重點
(一)違法、違規(guī)駕駛各類非標三四輪電動車上道路行駛;
(二)違法、違規(guī)停放在道路上的各類非標三四輪電動車;
(三)其他交通違法行為。
五、整治措施
專項整治期間,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查處非標三四輪電動車違法上道路行為,對經勸告仍駕駛非標三四輪電動車上道路行駛的,情節(jié)嚴重者將采取強制措施。公安交管部門將相關情況通報至其所在單位、社區(qū),居委會,并依托街道、單位、社區(qū)、居委會等部門進行聯(lián)合懲戒,對情節(jié)惡劣者依法予以曝光。對阻撓、妨礙公安交警依法執(zhí)行公務或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的,移交公安相關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依法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請廣大市民積極配合支持,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guī),抵制各類不文明交通違法行為,共同營造安全、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huán)境。
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
2024年8月1日
(來源:九江交警)
編輯:王嘉琪
責編:鐘千惠
審核:朱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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