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彭澤發(fā)布
具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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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選調對象和條件
1.選調對象:
(1)彭澤縣農村中小學在編教師。
(2)符合彭澤縣“歸雁計劃”條件的縣外音、體、美在編農村教師。
2.工作年限:
(1)正式錄用教師工作時間累計5周年及以上(即:2018年9月及以前正式錄用教師)。
(2)特崗教師服務期加上轉為正式編制教師工作時間累計6周年及以上(即:2017年9月及以前錄用的特崗教師)。
3.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即197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備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書,其中音、體、美教師崗位的須具備相應層次的音、體、美教師資格證。
5.現小學崗位任教的教師報考初中崗位的須第一學歷為本科學歷。
6.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貫徹執(zhí)行黨的教育方針,恪守教師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服從組織安排,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7.選調的兩個崗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不得兼報,所有崗位同時報名、同時開考。
8.如擬調名單中有現任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含中層干部)的,則當事人應提交辭職申請,并承諾愿意以普通教師的身份調入縣城學校。
9.報考人員須書面承諾選調進城后5年內不得再申請跨縣調動,同意按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按擬調入單位空崗情況重新聘任新的專業(yè)技術職務。
10.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參加選調:
(1)受黨紀、政務處分未滿規(guī)定年限或正在立案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近五年教師師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各有1次及以上不合格等次的;
(3)違反人事管理其他有關規(guī)定的。
三.選調方式
1.筆試:小學崗位和初中崗位公開選調采取閉卷筆試方式進行,小學崗位考試內容為所報考學科的現行課程標準和學科專業(yè)知識(小學教材內容約占70%,初中教材內容約占30%),初中崗位考試內容為所報考學科的現行課程標準和學科專業(yè)知識(初中教材內容約占70%,高中教材內容約占30%)。
2.擬錄用人員的確定:根據考試成績(筆試成績加上獎勵分)按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擬錄用人員。公示五個工作日,公示后造成的崗位空缺不予遞補。
3.考試成績排位最后的擬錄人員如遇多人成績相同則按以下次序確定錄用對象:(1)省、市、縣級學科帶頭人;(2)第一學歷高;(3)教齡時間長。
4.筆試時間:2023年8月13日
筆試地點:博吾學校
5.選崗:按照崗位需求,所有崗位均按考試成績(筆試成績加上獎勵分)從高到低順序自主選崗,因故未參加選崗而產生空崗將不進行遞補。
6.工資待遇:教師調入后,其工資按照九江市人社局《關于九江市事業(yè)單位崗位設置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處理意見》(九人社字〔2018〕48號)予以辦理。
四.工作程序
1.報名:凡符合報名條件的教師,填報選調報名表,所在學校簽署意見;攜帶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張、選調報名表(附件3:每人限報一個崗位,要詳細填寫現工作單位,如×××中心完小×××村小或教學點)。
(1)報名地點:縣教體局人事股
(2)報名時間:2023年8月7日至8日
(3)發(fā)放準考證時間:2023年8月11日
2.資格審查:縣教體局對報名者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調工作全過程,凡發(fā)現與報考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其選調資格。
3.每個職位報名人數須2人及以上,方可開考。
五.獎勵加分
現仍然在最艱苦邊遠地區(qū)工作的,且工作6周年及以上的予以獎勵加分(最艱苦邊遠地區(qū)連續(xù)工作6年的加1分,每增加1年加1分,每人5分封頂)。
投訴、咨詢電話:0792-7199299
編輯:魏菲
責編:劉蕓
審核:楊春霞